公開平臺: | 德興市政府門戶網站 | 分 類: | 政策文件 | ||
發布機構: | 德興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
標 題: | 德興市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文件編號: | 德府辦字〔2022〕61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
生效時間: | 廢止時間: |
德興市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證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進行,加強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其他關于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法律法規。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責任追究。
第四條 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和以教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行政機關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等工作制度的;
(二)不按照規定的方式、程序及時間和內容公布政府信息的;
(三)對收到的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舉報不積極處理的;
(四)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的。
第六條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行政機關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六)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監察局作出責任追究決定前,應當對擬追究責任事項全面、客觀地調查取證,查清事實,認真聽取有關責任人的陳述,并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區分責任,視情節與后果做出相應處理,并下達書面通知。被追究責任的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應于接到處理通知書后3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機關申請復核或提出申訴。
第八條 實行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反饋制度。被追究責任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僅要及時糾正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的行政行為,而且要將改正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察機關。
第九條 責任追究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實施,對違反本制度,由監察部門和上一級主管政府信息工作的行政機關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意見、作出處理。
第十條 本制度由德興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政府辦于2019年5月10日印發的《德興市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