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平臺: | 德興市政府門戶網站 | 分 類: | 政策文件 | ||
發布機構: | 德興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
標 題: | 德興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工作制度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文件編號: | 德府辦字〔2022〕61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5日 | ||
生效時間: | 廢止時間: |
德興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提升政務公開水平,增強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3〕26號)相關要求,現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
第三條 回應關切工作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按照“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語、不被動,牢牢抓住信息發布主動權。
(二)及時回應原則。堅持做到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監測、收集,第一時間上報、研判,第一時間核實、處置,第一時間發布、回應。牢牢把握政務信息發布的主動性、輿情處置的主動權。
(三)正確導向原則。堅持做到正面引導,通過政務信息準確、真實、權威發布,通過主流媒體、網絡和公開平臺的全面回應,做到口徑一致、步調一致,傳導社會正能量。
(四)協調配合原則。堅持做到統籌協調,通過上下溝通、左右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合力處置、共同應對的局面。
第四條 回應關切工作機制。
(一)監測收集。
政務輿情的監測收集是做好輿情應對的前提。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市大數據發展服務中心等要充分利用網絡監測的先進手段,加強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市政法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衛健委、市殘聯、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體育局、市政務服務中心等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的輿情監測收集;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區域的輿情監測收集。通過建立上下貫通、全面覆蓋的輿情監控網絡,形成對政務輿情全天候的監測收集體系。
(二)上報研判。
1.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一旦發現苗頭性或已經被網絡、媒體炒作的涉及本市的輿情動態,要在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等重大輿情,應第一時間報告市委辦、市政府辦,事發部門和鄉鎮要加強對輿情發生情況的研判,分析輿情發生的輕重緩急、影響程度,分情況提出處置回應建議。
2.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臺前,要進行輿情風險評估,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
(三)應對處置。
1.進一步完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綜合防控體系,按照“網上問題,網下解決”的要求,將輿情處置和事件處置相結合。規范輿情反映問題的受理、轉辦、反饋等工作流程,定期通報網絡社情民意辦理和處置情況。
2.一般政務輿情的處置回應。對于網絡上出現涉及相關部門、單位和地方的輿情,經調查核實,如情況不真實或有較大出入的,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處置回應,在政府網站、相關出現輿情的網站、論壇或電視臺上,及時公開政務信息、說明真實情況、澄清事實真相;如情況屬實,應將部門或單位采取的工作措施、處置結果等政務信息,及時、真實、穩妥地公開,以回應媒體關切、降低負面影響。
3.重大網絡輿情的引導和處置回應。對涉及全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民生、安全、環保和改革發展穩定等重大政務輿情,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上級要求和應急管理、政務公開規定,及時組織對輿情反映情況開展全面調查,快速形成調查報告和處置意見,第一時間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接受媒體專訪、政府網站發布新聞通稿等形式公開政務信息。同時,視輿情的輕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再做跟蹤深入報道,主動引導網絡輿情,使網絡媒體成為社會公眾獲取真實、權威政務信息的主渠道。
第五條 本市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掌握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權。
第六條 要建立以市政府門戶網站、融媒體中心、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專區為主平臺的輿情回應渠道,同時積極利用政府新聞發布會、政府官方新媒體發布政務信息。
第七條 對上級政府轉交本市辦理的重大政務輿情,以及群眾關注度高、負面影響大的重要政務輿情,市政府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轉交相關部門、涉事單位辦理。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對重要政務輿情即接即辦,重點給予關注,并實時報送辦理情況。遇有重大問題,隨時向市委辦、市政府辦報告。
第八條 將政務輿情處置回應工作納入市政務公開重要考核內容。對各部門出現重要政務輿情沒有回應、回應不及時或回應不當造成重要影響的,加大問責力度,對因工作重視不夠、應對無方、處置不力、發生重大問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由德興市政府辦負責解釋并監督施行。
第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