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平臺: | 德興市政府門戶網站 | 分 類: | 政府辦文件 | ||
發布機構: | 德興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2年02月24日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文件編號: | 德府辦字〔2022〕9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24日 | ||
生效時間: | 廢止時間: |
德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德興高新區管委會,大茅山集團公司,大茅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創建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2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十縣百鄉”創建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精神,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建設方案的通知》(贛府公開辦字〔2021〕7號)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基層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積極爭創示范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6月底前,高標準完成標準規范縣(市、區)建設工作,形成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覆蓋縣鄉兩級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進一步理順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市政務公開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標準指引,優化標準目錄。
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認真對照國務院部門已制定的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產、稅收管理、征地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鄉村振興、救災、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涉農補貼、義務教育、醫療衛生、政務服務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我市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鄉鎮(街道)行政權力指導日錄(2021年版)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3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36號),重新制定或修訂完善縣鄉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突出針對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健全公開制度,規范工作流程。
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重大決策公開、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公眾參與、政民互動、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監督考核、公開事項目錄規范動態管理等制度,并視工作需要配套編制工作流程圖,構建系統完備、易于操作、運轉有效的制度規范體系,形成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推進政務公開覆蓋行政權力行使全過程、政務服務全流程,積極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三)整合信息資源,拓寬公開平臺。
堅持以市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第一公開平臺,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全面優化市政府門戶網站欄目設置,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微信,提高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有效性和精準性。全面規范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政策咨詢答復等服務。
(四)促進有效銜接,推動村(居)務公開。
進一步完善基層政府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使基層政府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公開內容一致。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完善公開事項清單,通過村(居)民微信群、公眾號、信息公示欄等,重點公開集體資產管理、財務收支、鄉村振興、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
具體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詳見附件。
三、工作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2年2月)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要求,制定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創建實施方案,細化推進措施。
(二)實施階段(2022年3月-5月)
圍繞建設指引和創建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積極探索新的做法和創新方式。
(三)總結階段(2022年5月-6月)
全面完成標準規范縣(市、區)創建工作目標,對創建工作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創建工作報告。
(四)深化階段(2022年7月)
迎接上級單位對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創建工作的檢查、評估和驗收。探索建立自我評價和改進機制,總結經驗、優化工作流程,不斷持續推進我市政務公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市政府辦要加強對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統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建設工作;各部門、鄉鎮(街道)要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強化人員保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次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重點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檢查、親自督促。
(二)壓實工作責任。市政府辦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門戶網站專題建設,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工作進展情況,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確?;鶎诱展_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相關市直部門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強同上級業務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對各鄉鎮(街道)的跟蹤指導,做好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大指導各有關單位線上線下準確、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并為各有關單位“線上公開”提供充分平臺支撐。要建立完善市政府辦與宣傳、網信、政務服務、融媒體中心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強化經費保障,精心組織實施,形成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監督評價。市政府辦要把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部門相關要求,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市政府辦要建立通報制度,督促全市各有關單位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鄉鎮(街道)對本轄區村(居)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督導通報。
附件: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建設
工作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表
附件:
德興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十縣百鄉”建設工作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建設指引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簡化及落實 |
調整并簡化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1.對照最新權責清單簡化調整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突出針對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
市政府辦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本領域工作。 |
2022年3月底前 |
2.對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鄉鎮(街道)行政權力指導日錄(2021年版)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3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36號)簡化調整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突出針對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
各鄉鎮(街道)。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本領域指導。 |
2022年3月底前 |
||
3.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公開內容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 |
市政府辦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本領域工作。 |
2022年3月底前 |
||
4.調整后的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要素完備查詢便利。 |
市政府辦 |
2022年3月底前 |
||
5.建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日錄動態調整機制。 |
市政府辦、各鄉鎮(街道) |
2022年3月底前 |
||
規范公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內容 |
6.在政府網站首頁開設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專題。 |
市政府辦 |
2022年3月底前 |
|
7.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所列公開事項和具體內容能夠聯動展示方便公眾通過標準目錄進行信息檢索和查閱。 |
市政府辦 |
2022年3月底前 |
||
8.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專題內容與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融合。 |
市政府辦 |
2022年3月底前 |
||
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融合 |
9.結合機構改革、職責調整以及縣鄉村權力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梳理編制進駐行政服務大廳或便民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并通過線上線下集中公開。 |
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本領域工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對鄉鎮(街道)指導。 |
2022年3月底前 |
|
10.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企業和群眾辦事“一本通”,通過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專題公開。 |
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編制“一本通”,各相關單位做好本領域工作;市政府辦做好專題建設。 |
2022年3月底前 |
||
規范政務公開工作 |
信息發布工作機制 |
11.專人負責常態化信息發布。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12.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專題的日常檢查維護和更新。 |
市政府辦負責檢查,各相關單位負責更新。 |
2022年4月底前 |
||
保密審查工作機制 |
13.探索將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業務系統,建立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14.建立信息公開時限、范圍、方式和防止泄露個人信息的審查制度。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政策解讀工作機制 |
15.建立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核、同步發布機制。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16.采用圖文漫畫、簡明問答、事例講解短視頻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開展深入淺出的政策解讀。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17.開展實質性解讀,包括政策背景、主要內容、執行標準、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以及后續工作考慮等內容。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18.建立政策解讀專員機制。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回應關切工作機制 |
19.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和熱線平臺等渠道提供意見建議和問題咨詢入口,拓展政民互動渠道,簡單咨詢類留言在3日內辦結,一般性留言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
市政府辦負責平臺建設;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做好留言辦理回復。 |
2022年4月底前 |
|
20.建立健全政務與情監測處置與回應機制,密切關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濟金融、工資拖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養老、安全生產、困難群眾生活等方面的輿情以解決問題的具體舉措實質性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 |
市政府辦牽頭,各有關單位做好本領域工作。 |
2022年4月底前 |
||
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 |
21.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優化依申請公開流程,辦理時限壓縮不低于30%。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22.按照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列明線上線下公開渠道、申請受理機構、申請方式、申請流程、處理程序與時限、書面答復、申請收費情況。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23.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閉環管理機制。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24.依法規范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保持依申公開渠道暢通。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推進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 |
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
25.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規范建設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
市政府辦 |
2022年4月底前 |
26.優化專欄的信息檢索和下載服務功能,搜索功能便利、可用。 |
市政府辦 |
2022年4月底前 |
||
政務新媒體 |
27.提升政務新媒體運營水平,提高原創內容比例,增強互動交流功能。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6月底前 |
|
28.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政策的發布解讀。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6月底前 |
||
政務公開專區 |
29.在行政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設立政務公開專區。 |
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 |
2022年6月底前 |
|
30.專區應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政府信息查閱、政策咨詢解讀、政務公開意見收集反饋等服務。 |
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 |
2022年6月底前 |
||
3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公示欄等平臺發布政府信息方便公眾知曉。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6月底前 |
||
擴大基層決策開放參與 |
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 |
32.認真落實《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號)。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33.制定完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列明決策事項、承辦部門、決策時間以及是否聽證等信息。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34.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面向公眾廣泛征集意見提高決策透明度。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35.根據決策對社會公眾的影響范圍和程度,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意見。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36.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意見征集時,應公開決策草案、決策草案的解讀或說明、決策依據、意見反饋途徑聯系方式等信息。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37.及時公開相關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擴大基層決策開放參與 |
建立社會公眾代表列席政府會議制度 |
38.建立社會公眾代表庫,包括“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企業家代表、新聞媒體代表、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代表等。 |
市政府辦、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39.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社會關注度高的議題,邀請利益相關方、社會公眾代表列席政府會議,擴大公眾參與。 |
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
2022年4月底前 |
||
重大會議公開 |
40.在政府網站開設會議公開專欄,常態化公開政府常務會議等。 |
市政府辦 |
2022年4月底前 |
|
41.探索開展圖文視頻等形式的會議直播回放。 |
市政府辦 |
2022年4月底前 |
||
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 |
推進村(居)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
42.編制村(居)務公開事項清單,列明公開內容、公開時限、公開形式等,推進政務公開與村居公開在形式內容標準上的有效銜接。 |
各鄉鎮(街道)及所轄村居負責清單編制和落實,市民政局(集體資產管理、財務收支、養老服務、社會救助)、鄉村振興局(鄉鎮振興)、農業農村局(惠農政策)做好本領域指導,并與鄉鎮共同監督村居落實。 |
2022年5月底前 |
43.各村(居)委會重點公開集體資產管理、財務收支、鄉村振興、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 |
2022年5月底前 |
|||
完善村(居)務公開渠道 |
44.加強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務信息公開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使其成為村(居)務公開的重要平臺。 |
各鄉鎮(街道)及所轄村居 |
2022年5月底前 |